「於法並無不合」不該是理由

6/01/2006 ·

「於法並無不合」不該是理由

2006.05.30  中國時報
「於法並無不合」不該是理由
中時電子報主筆室﹨胡智銘

在押的總統女婿趙建銘,廿九日被檢察官第一次提訊開庭,媒體驚見有「御用律師」之稱的顧立雄竟然也出庭,這才發現原來顧立雄是受總統女兒陳幸妤委任,成為趙建銘第三位辯護律師。

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,每一名被告最多可委請三位辯護人,趙建銘日前接受約談時,已經委任精通證交法的陳峰富和張簡勵如兩名律師,現在陳幸妤再委任顧立雄擔任趙建銘的律師,於法並無不合。

但是問題也就出在「於法並無不合」,回顧第一家庭歷來行事風格:沒有謀生能力的總統公子陳致中開捷豹(Jaguar)名車;軍法預官在陳致中報考當年增額 錄取;趙建銘、陳幸妤在SARS期間能夠輪休請假;趙建銘、黃睿靚使用公務車辦理個人私事;總統夫人吳淑珍操作股票沒有向監察院申報;資產信託之後仍買賣 股票基金,見諸媒體之後,決定將獲利捐贈弱勢團體;第一親家涉入台開案,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發新聞稿澄清;這些事件都是「於法並無不合」。

六年來,第一家庭的道德順序永遠是情→理→法,雖然媒體一次又一次的檢討、民眾一次又一次的寬容,但是第一家庭似乎沒有理解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,身為第一家庭的成員就必須給自己更高規格的道德要求。

這一次,即使趙建銘已經因為弊案收押禁見,第一家庭仍舊沒有改變「於法並無不合」的心態,聘請顧立雄擔任趙建銘的辯護律師。的確,陳幸妤身為人妻,眼見丈夫落難,於情於理,怎可不救,所以當然要聘請最好的律師,但是第一家庭是否考慮到顧立雄所代表的意義。

顧立雄出馬代表了第一家庭出手搶救趙建銘,雖然陳總統並未表態,但是滿朝文武誰不清楚顧立雄所代表的意義,見風轉舵之徒當然知道政治風向球轉向何方,檢調辦案不但更加孤立無援,壓力也會更大。這對急需提高到的標準的第一家庭來說,絕非正確的處置。

但是,過兩天,我想媒體批判的火力就會減弱、民眾也會說:人之常情嘛!而再一次寬容第一家庭的作為。只是當看到創夏寫到:「朱元璋女兒安慶公主駙馬歐陽倫 販賣私茶、家丁毆打藍田縣河橋巡檢司而遭朱元璋批示斬首示眾。安慶公主闖進宮中哭鬧,要求父皇收回成命,朱元璋當著眾文武官員的面回絕說:『朕若不殺他, 何以服天下?』時,心中不禁想到:沒唸幾本書的朱元璋都知道『朕若不殺他,何以服天下?』」,律師出身、有除弊立委之稱的陳總統呢?

0 comments:

Say Something to mph

My Library Thing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