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政默契

1/21/2007 ·

退位者不得以未行以文字敘述的執政默契,強制要求繼任者繼而實行之。

所有的東西都要盡量授權並揭櫫於通過社員大會認可的組織章程。

章程是攻防的最後一道依據,如果不夠嚴謹,則會形成各自表述,

所有的針砭都有可能只是遊戲一場。

組織章程與會員資格之認可至為重要,二者可謂社團管理之根本。

章程不清,資格不明,社團莫曰強也。

欲意改之,明訂二者,基石方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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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學生社團如此...

為什麼我知道? 因為被搞過,也這樣過來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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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我昨晚的失禮,由衷地感到抱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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