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位者不得以未行以文字敘述的執政默契,強制要求繼任者繼而實行之。
所有的東西都要盡量授權並揭櫫於通過社員大會認可的組織章程。
章程是攻防的最後一道依據,如果不夠嚴謹,則會形成各自表述,
所有的針砭都有可能只是遊戲一場。
組織章程與會員資格之認可至為重要,二者可謂社團管理之根本。
章程不清,資格不明,社團莫曰強也。
欲意改之,明訂二者,基石方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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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學生社團如此...
為什麼我知道? 因為被搞過,也這樣過來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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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我昨晚的失禮,由衷地感到抱歉。
Book|《詭畫 変な絵》@雨穴
4 day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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